综述

加强基层工会建设,努力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职工之家,是工会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1984年5月,全国总工会发出《关于整顿基层组织,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决定”》,州总工会随即在全州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纵览州总工会40余年来的建家工作,历经如下6个阶段。

一、夯实基础阶段。1984年5月,全国总工会发出《关于整顿基层组织,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决定”》,州总工会立即在全州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据1989年统计,全州25 人以上基层工会组织965个。州、县(市)总工会按照六条标准每年对基层工会进行普遍的检查验收。为职工之家建设打下了基础。

二、工作探索阶段。从1991年开始,州总工会深入开展建家活动,使职工切实感受到企业的关怀和工会的温暖,密切了党群关系;到1994年,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逐渐转为经常性的基层工会建设任务。

三、分类指导阶段。进入21世纪,2003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了《关于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2007年10月,州总工会按照全国总工会提出的“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结合意见,对评选条件按企业性质和分类作了不同的规定,按行政机关、国企、非公企业等进行分类指导建家工作。

四、巩固经验阶段。2014年10月,根据前几年落实全国总工会2013年下发的《关于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意见》和云南省总工会2004年《关于在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州总工会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的实施意见》,对建家活动的基本要求作出明确的规定,建家工作有了具体的建设检查标准。

五、融入建设阶段。2015年10月,为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和省总工会关于在基层工会广泛开展“争创模范职工之家、争做职工信赖娘家人”活动的精神,州总工会在全州基层工会广泛开展“争创模范职工之家、争做职工信赖娘家人”活动(以下简称“双争”活动)。主要内容是作依法规范建会的模范。多项中心重点工作融入建家工作之中。

六、创新发展阶段。2021年10月,州总工会立足新形势新任务,充分认识到传统的职工之家建设工作已经部分的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为更好服务职工,开始了片区性和共享性职工之家建设的创新尝试,并逐渐推广经验、扩大规模。